一、目的
(一)學生能夠從家庭教育活動融合學習生活中,感受學習過程的喜悅與樂趣,豐富個人的心靈生活,提升學習內涵。
(二)鼓勵學生踴躍創作,深化家庭教育活動,學習發揮創意,樂於分享學習成果。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立仁德國民中學
三、參加對象
本市公私立學校學生(學生年級認定以115學年度為主)。
四、辦理方式
(一)以家庭相關主題,每人擇一類別,限作品一件,請勿重複送件;超過規定件數校內先辦理初審再送件,並以學校整體報名,不接受個人送件。
(二)6班以下各類最多5件;7-24班各類最多請送10件;25班以上各類最多15件作品,班級數以普通班認定;幼兒園至多5件,以上皆採線上報名。
五、報名時間及方式
★校內報名送件時間:115年8月24日(星期一)~9月08日(星期二)下午5:00止(因需要和張籍寄件時間,煩請配合校內收件時間),參賽同學報名步驟說明如下:
★個別報名表件 (如附件,需作者親自簽名並自行黏貼於作品後),連同作品於上述時間交至輔導室即可
六、規格內容
(一)小書繪本類
1.作品規格:主題作品規格不拘、字數不拘,小書繪本類文字可用書寫或電腦印製。
2.製作材料:作品以創作為主,不得抄襲他人作品。繪畫使用材料不限(水彩、蠟筆、彩色筆、水墨、油彩……皆可),亦可利用剪貼、拼布或刺繡等方式完成,但不得以電腦繪製列印,作品限於平面繪作,並妥為裝訂。
3.作品須完整呈現一本書的形式:包含封面、糊貼頁、版權頁、封底、書背等。
4.作品必須先蒐集以下相關資料供學校網路報名:學生姓名及英語名字(依護照翻譯形式)、作品名稱、年級(依據115學年度)、指導老師姓名及英文名字(依護照或信用卡英文名字)。
5.作品完成,由學校統一於報名期間至教育局填報系統填寫完資料後,需將「個別報名表」請參賽者簽名後自行黏貼作品背面,資料不全不予評分。
(二)平面設計類(僅限國中)
1.作品主題:可加上文字創作在圖畫裡,文字以50字為限(可注音或英文,不可以電腦打字)。
2.作品規格:以四開圖畫紙為主,以橫式、平面呈現,不加框,格式不符規定將不列入評選。
3.製作材料:使用材料不限(水彩、蠟筆、彩色筆、水墨、油彩…皆可),亦可利用剪貼、拼布或刺繡、紙雕等方式完成,但不得以電腦或AI生成繪製列印。
4.作品必須先蒐集以下相關資料供學校網路報名:學生姓名及英語名字(依護照翻譯形式)、作品名稱、年級(依據115學年度)、指導老師姓名及英文名字(依護照或信用卡英文名字)。
5.作品完成,由學校統一於報名期間至教育局填報系統填寫完資料後,需將「個別報名表」請參賽者簽名後自行黏貼作品背面,資料不全不予評分。
七、評審原則
(一)評審項目:主題內容50﹪,題材創意30﹪,表現手法20﹪。
(二)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時,獎項將以從缺論;優等、甲等及佳作入選件數視參賽件數之數量及作品品質決定。
八、獎勵方式
(一)參賽者獎勵標準:
1.繪畫類(國小幼兒園)、平面設計類(國中):各組錄取特優1名,優等2名、甲等3名,及佳作名額依參加件數訂定;特優頒發獎狀乙紙及獎品,優等、甲等及佳作頒發獎狀乙紙。
2.小書繪本類(國小國中):各組錄取特優1名,優等1名、甲等1名,及佳作名額依參加件數訂定;特優頒發獎狀乙紙及獎品,優等、甲等及佳作頒發獎狀乙紙。
(二)指導教師獎勵標準:指導學生獲特優者嘉獎2次,優等嘉獎1次,甲等者頒發獎狀乙紙;每件作品限1位指導老師及1位參賽學生,1位教師同時指導數位學生皆入選時,限敘獎1次。
九、其他注意事項
(一)由家庭教育中心上網公告作品領回時間,請各校至指定地點領回;未於時間內領回者,則視同主辦單位自行處理。
(二)參賽作品必須為學生個別創作,如係臨摹她人或自己曾經得獎之作品,均不予以評選,指導教師請確實把關,如發生冒名、頂替之情事,將由參賽者與指導者自負一切法律責任,作者需無條件同意。
(三)經評選入選之作品,依著作權法全數授權主辦單位進行後續之刊登或印製相關印刷品,以作為推廣之用,不再另支稿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