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正方案調整項目如下簡述,詳情請參閱附件檔案
1 、調整社團每學期分數至 3 分
2 、調整體適能分數,任兩項達門檻者即得 6 分。身心障礙學生、重大傷病及體弱學生也以 6 分計。
3 、新增語言認證項目,最高取 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