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活動選拔對象為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分為高中職組、國中組及國小組,且於 5 年內未曾獲內政部「孝行獎」及教育部「慈孝家庭楷模」表揚者,並以推薦、初審及決審 3 階段辦理。有要申請者,請填妥相關表件後,於 106 年 3 月 3 日星期五前送到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