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校生的父或母為中山國中畢業生,且為校友會成員(須於子女申請薪傳獎 前一年度 12 月 31 日前加入)。(需提出相關證明,檢附申請書)
2.在學品行優良,且五學期學科成績及多元學習表現優異者可提出申請。(計 算標準:學科成績占 75%、多元學習表現成績占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