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公告 273339
標題:檢送中輟個案積極處置自我檢核表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辦理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作業流程辦理。
二、倘貴校有中輟生,除至「教育部全國國民中小學中輟生通報及復學系統 https://mlss.k12ea.gov.tw/
進行通報、函報區公所執行強迫入學外,亦請參照「學校中輟個案積極處置自我檢核表」落實相關積極處置程序,
並至「臺南市中離、中輟支持服務網 https://dropouthelp.tn.edu.tw/Home/Default
填報相關處置紀錄、上傳個案會議紀錄等電子檔。
三、本局將於每月下旬召開中輟專案會議,屆時將請列管中輟生之各校出席,就旨揭檢核表所列項目逐一檢視,並邀請網絡單位共同研商需協助事項,俾利各校執行相關復學輔導措施。
四、檢附旨揭檢核表及中輟支持服務網填報範例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