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符合資格學生,於 110 年 7 月 20 日前,將相關佐證文件及申請人資料,繳交至學務處,由學校統一線上申請及送件,相關檔案於附件檔,請查閱!
1.資格說明請詳閱 110 年臺南市體育獎助金發給辦法及申請注意事項。
2.申請學生所需繳交文件,請依 110 年臺南市體育獎助金申請文件檢核表,逐項檢視。
※文件檢核表第一項申請單,由學校端依學生繳交之資料線上申請後列印,申請學生不需準備。
※申請學生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需於(110 年 4 月 1 日後申請)且記事欄不能省略。
※佐證資料(秩序冊):需有秩序冊封面、競賽規程、隊職員名單、參賽項目組別或賽程表,缺一不可,影本即可。
※佐證資料上所需蓋之與正本相符章及職章,由學校端處理。
3.請申請學生於 110 年 7 月 20 日前,將相關佐證文件及申請人資料,繳交至學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