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立中山國中 111 學年度國三學生(現為國二學生)選修「技藝教育課程」說明
(各職群上課內容簡介請下拉)
親愛的國二家長,您好:
因應技藝教育改革方案,藉技藝教育課程學習,加深學生對未來生涯之試探,本校於三年級開設抽離式技藝教育課程(全程免費),提供國三學生選讀,請您與孩子參閱技藝教育課程簡介,依據孩子興趣詳加討論,若有意願參加,請填妥報名表,經家長及導師簽名同意後,於 5月 2 日(一)中午前交回給輔導室輔導組,最後經由遴輔會審查資料後始決定錄取名單。若您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 2134792 轉 502 輔導組,謝謝!
若對高職及五專的生涯規畫有興趣的同學歡迎參加,但若以高中為升學目標,可能就不建議參加。
一、 111學年度開設班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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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期 |
上學期 3班 |
下學期 3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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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群 |
餐旅 1(光華) |
餐旅 2(亞洲) |
電機電子 |
家政 |
食品 |
動力機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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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
25人 |
25人 |
25人 |
20人 |
20人 |
20人 |
說明:
1.上課時間為每週二下午第五節~第七節(班週會一節、自修課一節及符合教育局規定之對應領域課程 1節,若此時段班上需進行考試或課程,同學應自行考量自身狀況來決定是否報名。錄取後,不可以此理由請假不上課。)
2.技藝競賽選手由修習上學期所開設職群的學生中培訓,所以如果有想要參與技藝競賽的 同學,可考慮上學期班別。
二、技藝教育課程學生升學進路管道
(一)與未參加技藝課程學生一樣,可透過多元入學方式進行免試升學。
(二)上學期表現良好獲合作高職挑選後可參加臺南市技藝競賽(若競賽得名,免試入學可加競賽類分數)。
(三)技藝競賽得名或上課表現良好,可用技藝優良學生甄審入學高職或高中附設職業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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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得獎名次 |
積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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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屆畢(結)業生技藝教育課程成績優良,技藝教育課程職群成績達該班PR值七十以上者(得擇優一職群成績採計得分) |
PR值(百分等級)九十以上 |
五十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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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值(百分等級)八十以上未達九十 |
四十五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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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值(百分等級)七十以上未達八十 |
四十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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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政府主辦報經本部備查之技藝技能比賽及科學展覽(不包括成果展)優勝者 |
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特優) |
七十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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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優等) |
六十五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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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作(甲等) |
六十分 |
★ 各職群技優申請入學之對應高職職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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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群 |
技優成績可申請之對應高職職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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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旅職群 |
家政群:家政科、服裝科、幼兒保育科、美容科、時尚模特兒科、流行服飾科、時尚造型科 食品群:食品加工科、食品科、水產食品科、烘焙科 餐旅群:觀光事業科、餐飲管理 藝術群:戲劇科、音樂科、舞蹈科、美術科、影劇科、西樂科、國樂科、電影電視科、表演藝術科、多媒體動畫科、時尚工藝科、劇場藝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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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機電子職群 |
電機電子群:資訊科、電子科、控制科、電機科、冷凍空調科、航空電子科、電子通信科、電機空調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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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職群 |
家政群:家政科、服裝科、幼兒保育科、美容科、時尚模特兒科、流行服飾科、時尚造型科 餐旅群:觀光事業科、餐飲管理 食品群:食品加工科、食品科、水產食品科、烘焙科 藝術群:戲劇科、音樂科、舞蹈科、美術科、影劇科、西樂科、國樂科、電 影電視科、表演藝術科、多媒體動畫科、時尚工藝科、劇場藝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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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職群 |
食品群:食品加工科、食品科、水產食品科、烘焙科 家政群:家政科、服裝科、幼兒保育科、美容科、時尚模特兒科、流行服飾科、時尚造型科 餐旅群:觀光事業科、餐飲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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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力機械 |
機械群:機械科、鑄造科、板金科、機械木模科、配管科、模具科、機電科、製圖科、生物產 業機電科、電腦機械製圖科 海事群:輪機科、航海科 動力機械群:汽車科、重機科、飛機修護科、動力機械科、農業機械科、軌道車輛科 |
(四) 五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技藝優良」積分(最高 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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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專優免 |
五專聯合免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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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藝教育課程成績 90分以上:3分 80-90未滿:2.5分 70-80未滿:1.5分 60-70未滿:1分 |
技藝教育課程成績 90分以上:3分 80-90未滿:2分 60-80未滿:1分 |
(五)可比一般未選修技藝教育課程同學優先進入高職實用技能班課程。
三、同學申請選修技藝教育課程之流程
(ㄧ)1.請學生填 Google表單。 2.填具申請書暨家長同意書。 3.於公告期限內繳交給輔導室 輔導組。
(二)遴輔方式:由學校召開國中技藝教育學生遴輔會議,依下列方式進行遴輔
1.各班學生以第一志願為優先錄取對象,如未超過開班人數上限,則全部錄取。惟報名人數未達 13人則不開班(因未達開班標準)。
2.若該班報名人數超過開班人數上限,則依下列標準的總分排序錄取,其餘學生列候補名單。
(1)多因素性向測驗(占 40%)
(2)綜合領域學期平均成績(占 40%)
(3)藝術領域學期平均成績(占 15%)(或自然與生活科技視選修職群調整)
(4)綜合表現(導師加分 0~5 分)
3.超額同分比序順序:多因素性向測驗、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成績、藝術領域成績(或自然與生活科技視選修職群調整)
四、輔導安置(轉出入作業):
(一)該職群開課第二次上課前,學生如申請退選者,(1)與導師談過,並記錄於 C 卡(2)填具
「退選家長同意切結書」,送交遴輔會議討論決議,並依原職群申請學生排序遞補缺額。
(二)該職群開課超過二週,學生如申請退選者,(1)與導師談過,並記錄於 C 卡(2)填具「退
選家長同意切結書」(3)請家長到校與輔導主任詳談,並做成紀錄(3) 送交遴輔會議討
論決議,無正當理由者,記警告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