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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文競賽 輔導組 - 學生 | 2022-06-17 | 點閱數: 317

 

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111年度深耕學校家庭教育學生主題創作徵選活動計畫

一、目的

()學生能夠從家庭教育活動融合學習生活中,感受學習過程的喜悅與樂趣,豐富個人的心靈生活,提升學習內涵。

()鼓勵學生踴躍創作,深化家庭教育活動,學習發揮創意,樂於分享學習成果。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主辦單位: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承辦單位:臺南市北區公園國小

三、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學校學生,學生年級認定以111學年度為主

四、辦理方式

()以家庭相關主題,每人限作品一件,重覆參賽之作品,由主辦單位擇一;超過件數請校內先辦理初審再送件,並以學校整體報名,不接受個人送件。

()6班以下各類最多5件;7-24班各類最多請送10件;25班以上各類最多15件作品,班級數以普通班認定;幼兒園至多5件,以上皆採線上報名。

類別

6班以下

7-24班以下

25班以上

繪畫類

國小5-6年級5

國小5-6年級10

國小5-6年級15

國小3-4年級5

國小3-4年級10

國小3-4年級15

國小1-2年級5

國小1-2年級10

國小1-2年級15

幼兒園至多5

小書繪本

國中7-9年級5

國中7-9年級10

國中7-9年級15

國小5-6年級5

國小5-6年級10

國小5-6年級15

國小3-4年級5

國小3-4年級10

國小3-4年級15

平面設計

國中7-9年級5

國中7-9年級10

國中7-9年級15

 

 

五、報名時間及方式:

()作繳交時間:即日起9月 5(星期一)放學前,報名步驟說明如下:

步驟1 作品完成後,需將「個別報名表」請參賽者簽名後自行黏貼作品背面,資料不全不予評分,每人參賽以一件作品為限。(個人報名表於附件)

步驟2 :將作品於 9/5 放學前交到輔導室輔導組

六、規格內容

()繪畫類

1.作品規格:以四開圖畫紙為主,以橫式、平面呈現,不加框。

2.製作材料:使用材料不限(水彩、蠟筆、彩色筆、水墨、油彩…皆可),但不得以電腦繪製列印。

3.作品必須先蒐集以下相關資料供學校網路報名:學生姓名及英語名字(依護照翻譯形式)、作品名稱、年級(依據111學年度)、指導老師姓名及英文名字(依護照或信用卡英文名字)

4.作品完成後,需將「個別報名表」請參賽者簽名後自行黏貼作品背面,資料不全不予評分,每人參賽以一件作品為限。

()小書繪本類

1.作品規格:題作品規格不拘、字數不拘,小書繪本類文字可用書寫或電腦印製。

2.製作材料:作品以創作為主,不得抄襲他人作品。繪畫使用材料不限(水彩、蠟筆、彩色筆、水墨、油彩……皆可),亦可利用剪貼、拼布或刺繡等方式完成,但不得以電腦繪製列印,作品限於平面繪作,並妥為裝訂。

3.作品須完整呈現一本書的形式:包含封面、糊貼頁、版權頁、封底、書背等。

4.作品必須先蒐集以下相關資料供學校網路報名:學生姓名及英語名字(依護照翻譯形式)、作品名稱、年級(依據111學年度)、指導老師姓名及英文名字(依護照或信用卡英文名字)

5. 作品完成後,需將「個別報名表」請參賽者簽名後自行黏貼作品背面,資料不全不予評分,每人參賽以一件作品為限。

()平面設計類(僅限國中)

1.作品主題:可加上文字創作在圖畫裡。文字以50字為限(可注音或英文,不可以電腦打字)

2.作品規格:以四開圖畫紙為主,以橫式、平面呈現,不加框。

3.製作材料:使用材料不限(水彩、蠟筆、彩色筆、水墨、油彩…皆可),亦可利用剪貼、拼布或刺繡、紙雕等方式完成,但不得以電腦繪製列印。

4.作品必須先蒐集以下相關資料供學校網路報名:學生姓名及英語名字(依護照翻譯形式)、作品名稱、年級(依據111學年度)、指導老師姓名及英文名字(依護照或信用卡英文名字)

5. 作品完成後,需將「個別報名表」請參賽者簽名後自行黏貼作品背面,資料不全不予評分,每人參賽以一件作品為限。

七、評審與獎勵

()評審標準:內容50﹪,創意30﹪,表現手法20﹪

()參賽者獎勵原則:各組錄取特優3名,優等、甲等及佳作依參加件數比例錄取1/10;特優頒發獎狀及獎品,優等、甲等及入選頒發獎狀。

()指導教師獎勵原則:指導學生獲特優者嘉獎貳次,優等嘉獎壹次,甲等者頒發獎狀

()每件作品限1位指導老師及1位參賽學生,1位教師同時指導數位學生皆入選時,限敘獎1次。

()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時,獎項將以從缺論;優等入選件數視參賽件數之數量及作品品質決定。

()作品版權為主辦單位所有,擇優作品印製文宣品,不再另支稿費。

八、退件與附則

()退件:由家庭教育中心上網公告退件時間,各校至指定學校領回;未於時間內領回者,則視同主辦單位自行處理。

()附則:

1.參賽作品必須為學生個別創作,如係臨摹她人或自己曾經得獎之作品,均不予以評選,指導教師請確實把關,如發生冒名、頂替之情事,將由參賽者與指導者自負一切法律責任,作者需無條件同意

2.經評選入選之作品,依著作權法主辦單位為推廣之用,有權進行後續之刊登或印製相關印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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