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中山國中教育基金會第四屆
「寧南鳳凰文學獎」簡章
一、目的:
(一)發掘及培養創作人才。
(二)推廣詩歌、散文與攝影短文的欣賞及寫作風氣,提昇校園的文藝氣息,培養美學涵養,建立臺南文學特色。
二、指導單位:臺南市中山國中教育基金會
三、主辦單位:中山國中教務處、中山國中國文教學研究會、寧南書院
四、協辦單位:中山國中家長會
五、「寧南鳳凰文學獎」組別:新詩組、散文組、攝影短文組
六、「寧南鳳凰文學獎」新詩組――徵選作品及獎勵辦法:
(一)資格:中山國中學生,題材不限。
(二)作品行數限制在 15 行-20 行,字數 250 字以內(接受組詩、不接受散文詩)。
(三)每人參賽以一首為限。
(四)獎勵:
(1)遴選首獎、二獎、三獎各 1 、 2 、 3 名或從缺,佳作 5 名或從缺。
(2)獎勵:首獎:新台幣 1000 元,獎狀乙幀,作品集一冊。
二獎:新台幣 500 元,獎狀乙幀,作品集一冊。
三獎:新台幣 300 元,獎狀乙幀,作品集一冊。
佳作:新台幣 100 元,獎狀乙幀,作品集一冊。
入選:獎狀乙幀,作品集一冊。
七、「寧南鳳凰文學獎」散文組――徵選作品及獎勵辦法:
(一)資格:中山國中學生,題材不限。
(二)作品字數限制在 2000 字以內(含標點符號)。
(三)每人參賽以一篇為限。
(四)獎勵:
(1)遴選首獎、二獎、三獎各 1 、 2 、 3 名或從缺,佳作 5 名或從缺。
(2)獎勵:首獎:新台幣 1000 元,獎狀乙幀,作品集一冊。
二獎:新台幣 500 元,獎狀乙幀,作品集一冊。
三獎:新台幣 300 元,獎狀乙幀,作品集一冊。
佳作:新台幣 100 元,獎狀乙幀,作品集一冊。
入選:獎狀乙幀,作品集一冊。
八、「寧南鳳凰文學獎」攝影短文組――徵選作品及獎勵辦法:
(一)資格:中山國中學生,題材不限。
(二)照片一張(含原始規格訊息,不可剪裁或修圖,照片請說明拍攝時間與地點),作品字數限制在 200 字以內(含標點符號)。
(三)每人參賽以一篇為限。
(四)獎勵:
(1)遴選首獎、二獎、三獎各 1 、 2 、 3 名或從缺,佳作 5 名或從缺。
(2)獎勵:首獎:新台幣 500 元,獎狀乙幀,作品集一冊。
二獎:新台幣 300 元,獎狀乙幀,作品集一冊。
三獎:新台幣 200 元,獎狀乙幀,作品集一冊。
佳作:新台幣 100 元,獎狀乙幀,作品集一冊。
入選:獎狀乙幀,作品集一冊。
九、報名及收件方式: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
一、二年級收至 2023 年 4 月 21 日(五) 止。
三年級收至2023 年5 月 26 日(五)止。
(二)收件方案:
請至中山國中網站「寧南鳳凰文學獎」專區直接網路報名,作品不得署名或加註任何記號,逾期不受理。收件網址: https://forms.gle/uAiMsbLRvednZrFq7
十、評選辦法:
(一)初選:由承辦單位負責,決定入圍作品。
(二)入圍作品審查:由承辦單位邀請相關專長教師組成評選委員會審查。評選委員會亦得於未超過獎金總額之情況 下,調整得獎人數。
(三)評選委員會將分階段公告入圍及得獎作品,並製作得獎作品集。
十一、揭曉及頒獎:預定111 年 6 月公布得獎名單,頒獎時間另定。三年級畢業者,以通信方式寄送獎金、獎狀及作品集。
十二、注意事項:
(一) 參賽作品須以中文書寫,未曾得獎或在任何報刊、雜誌、網站等媒體發表,且不得同時參加其他文學獎項競賽。
(二)參賽作品如有不符規定或抄襲、冒名頂替等情事者,即取消參選或得獎資格。已領獎者追回得獎獎金、獎狀及獎品。
(三)不論入選與否概不退件,請參賽者自留底稿。
十三、本辦法經中山國中國文教學研究會討論,並經校長核准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十四、洽詢電話: 06-2134792 轉 104 邱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