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南市政府 112 年「廉政公約」具體行動方案實施計畫(如附件)。遇有廉政倫理事件或關切事件者應確實辦理報備登錄作業。
二、臺南市政府暨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受贈財物、飲宴應酬、關切事件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