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體育獎助金發給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二、本市 112 年體育獎助金申請日期自 112 年 7 月 1 日至 112 年 7 月 31 日止,請務必於規定期間內至本局官網「體育獎助金」
( https://sports.tainan.gov.tw/html/main )線上填報,逾期未申請者視為放棄,不再受理申請。
有意願申請學生,請與 112 年 6 月 27 日前,到學務處繳交申請所需資料(獎狀、秩序冊、戶籍謄本等)
※本校學生含畢業生皆由學校統一線上申請。
三、檢附相關申請文件各 1 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