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3 年 1 月 16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30004922 號函辦理。
二、為補助辦理部分領域課程雙語教學計畫及縣市自辦雙語課程 之國中小教師精進雙語教學能力,國教署委請國立臺灣師範 大學(以下簡稱臺師大)辦理旨案,透過選送前揭教師暑期赴 海外短期進修,俾其以較好教學策略教會學生領域/科目知 識內涵,同時兼顧語言學習,落實政府政策。
有意參與進修之相關領域教師,可參考公文及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