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年度永龍建設公司捐助臺南市國中小學校弱勢學生配(換)鏡實施計畫」
參加對象:本市國中小學校(含本市立高中)需配(換)鏡之弱勢學生。
(領有低收入或中低收入證明、家庭突發因素及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
(一) 初篩轉介:
學校護理人員以視力檢查儀器進行例行性之視力檢查,測得裸視視力值任一眼低於0.8(含0.8)之疑似視力不良者及配鏡後視力值任一眼低於0.7者之配鏡視力不良者,發予健康檢查視力通知單
(二) 眼科複檢:
經眼科醫師複檢判定視力不良並於「學童視力健康檢查結果複檢通知單」之醫師建議處理註明配鏡矯治或更換鏡片。
若符合經濟弱勢需申請配換鏡的同學,請於10/18(五)前至學務處衛生組領取相關資料。
07-04 臺南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