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南市教課(一)字第 1132269166 號公文,內容如下:
重點整理:
114 學年起高中職免試入學,各國中以保障名額入學高中端的人數,各國中僅有兩人(一男一女)。備註: 以往沒有名額限制。
114 學年起高中職免試入學就近入學,凡臺南區(含共同就學區及變更就學區者)學生均採計10分,等於不再限制就近入學區。備註: 以往有 18 所高中有劃分就近入學區。
主旨:有關本(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保障名額資格認定及比序項目就近入學案,詳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113年5月7日本區高級中等學校入學推動工作小組第2次會議決議暨本局113年10月14日函頒之「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辦理。
二、依據前開要點第6點第4項第4款規定,保障名額係指本區國中學生以其第一志願序所選學校,且為該國中比序項目積分分數最高者,每國中限2名,男女各1名,若學校所招收學生為單一性別者,仍以2名為限;同點第4項第8款規定,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畢業前於原校就讀滿2學年以上者,始取得保障名額資格。
三、基上,針對114學年度入學高級中等學校之國中學生:如為轉學生,至遲應於112年7月31日前(含7月31日當天)完成轉學程序,並於新轉入之國中學校就讀至畢業,始符合「畢業前於原校就讀滿2學年以上者」而具有保障名額資格。
四、另有關本區免試入學比序項目就近入學部分,依說明一會議決議,就近入學積分採計:凡臺南區(含共同就學區及變更就學區者)學生均採計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