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局辦理教育部因材網「因雄崛起」平臺 114 年「臺味因雄 Pa」活動實施計畫 1 份(如附件),請協助轉知所屬學生並鼓勵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 113-114 年因材網悅趣式自學平臺建置與維運計畫辦理。
二、旨揭線上活動,係運用因雄崛起平臺之答題賽事功能及線上任務獎勵機制,透過遊戲式學習提升學生學習興趣,並激勵學生學習動機。
三、旨揭計畫活動內容如下:
(一)活動日期: 114 年 3 月 17 日起至 114 年 4 月 13 日。
(二)活動網址:因雄崛起( https://adl.edu.tw/hero/ )。
(三)參加方式:學生使用教育雲端帳號(介接 OpenID 帳號)登入活動平臺,進行答題賽事及任務,完成者後續依據獎勵方式獲得線上道具獎勵。
(四)獎勵方式:請參考活動網站公布之訊息。
四、本案聯絡人:本局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郭老師,電話:( 06 ) 2130669 分機 265 ,網電: 63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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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因材網「因雄崛起」平臺
114 年「臺味因雄 Pa」活動實施計畫
一、依據: 113-114 年因材網悅趣式自學平臺建置與維運計畫辦理。
二、目的:
(一)透過遊戲式學習,激勵學生學習動機,進而提升學生學習成就。
(二)藉由連結學習教材之賽事題目與競賽機制,引導學生自發性探究學習,並自我檢視
學習成果,進而培養學生自主學習的能力。
三、執行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四、參加對象:臺南市國民中小學學生。
五、辦理日期: 114 年 3 月 17 日起至 114 年 4 月 13 日止,每日 7 時至 22 時。
六、活動網址: https://adl.edu.tw/hero/。
七、活動規則:活動期間使用教育雲端帳號或 OpenID 帳號登入因雄崛起平臺及 PaGamO 平臺
-「台南市_PaGamO 素養學習」世界(以下簡稱 PaGamO 平臺),獲取雙方賽事通關密語並
挑戰活動賽事及任務,完成者後續將依據獎勵辦法獲得線上獎勵。
(一)登入活動:活動期間累積登入因雄崛起平臺達指定天數,即可獲得指定登入獎勵。
(二)活動賽事:
1. 活動魔王賽事:至因雄崛起「魔王挑戰」進行【臺味因雄 Pa】活動賽事,完成後
可獲得 PaGamO 世界任務通關密語,即可前往 PaGamO 平臺挑戰活動任務。
2. 通關密語魔王賽事:至 PaGamO 平臺挑戰臺味因雄 Pa 系列任務,獲得因雄崛起賽
事通關密語,並回到因雄崛起挑戰【臺南限定-臺味因雄 Pa】賽事,輸入相應通
關密語即能進行賽事挑戰。
3. 通關密語快閃賽事:至 PaGamO 平臺挑戰臺味因雄 Pa 系列任務,獲得因雄崛起賽
事通關密語,並回到因雄崛起挑戰【臺南限定-臺味問答】賽事,於每週賽事開
啟時段內輸入相應通關密語即能進行即時答題競賽挑戰。
快閃賽事時程
賽事日期
賽事開啟時段
第一週( 3/17-3/23 )
3/18 (二)
14:00-14:30 、 20:00-20:30
第二週( 3/24-3/30 )
3/27 (四)
14:00-14:30 、 20:00-20:30
第三週( 3/31-4/6 )
4/1 (二)
14:00-14:30 、 20:00-20:30
第四週( 4/7-4/13 )
4/10 (四)
14:00-14:30 、 20:00-20:30
(三)活動任務:於「任務小精靈」模式中領取指定任務,並挑戰【臺味因雄 Pa】活動賽
事達 5 次,即完成活動任務。
八、獎勵辦法:
(一)登入活動獎勵:
累積登入天數
達成獎勵
累積登入達 7 天
臺灣小吃主題裝飾物 1 個
累積登入達 14 天
Lv.5 生物兵器「木偶貓小雪」1 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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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活動賽事獎勵:
1. 因雄崛起活動魔王賽事【臺味因雄 Pa】獎勵:活動結束後將依據賽事成績排名
發放線上道具獎勵。
名次
排名獎勵
第 1-10 名
Lv.5 生物兵器
第 11-50 名
Lv.4 生物兵器
第 51-200 名
Lv.3 生物兵器
第 201-500 名
Lv.2 生物兵器
第 501-2000 名
Lv.1 生物兵器
參賽獎(第 2001 名後)
Lv.0 生物兵器
備註:活動結束將進行活動成績結算,結算完成後將於首頁發布公告,並開放參
賽者自行至賽事頁面領取排名獎勵。
2. 通關密語魔王賽事獎勵:活動期間凡有參賽記錄者,於活動結束後獲得線上獎
勵—臺灣小吃主題裝飾物 1 個。
3. 通關密語快閃賽事獎勵:活動期間凡有參賽記錄者,於活動結束後獲得線上獎
勵—臺灣小吃主題裝飾物 1 個。
(三)活動任務獎勵:完成活動任務者,可至平臺任務系統領取線上任務獎勵—臺灣小吃
主題裝飾物 1 個。
九、注意事項:
(一)凡參加本活動者,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遵守本活動一切規定,得獎人須以正當方
式完成活動,若經檢查疑有作弊可能,經查屬實即資格不符,執行單位將取消得獎
者資格。
(二)本活動如有因任何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執行單位之事由,而
使參與本競賽者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執行
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異議。
(三)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執行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
或暫停本活動。
(四)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參加本活動之個人資料,僅供活動相關用途使用,受到個人
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範。
(五)本次蒐集與使用的聯絡資料如註冊表單所列,利用方式為上網公告、媒體公布得獎
名單,包括學校、個人姓名等,利用期間為永久,利用之地區為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六)若有疑義,歡迎聯繫本局資訊中心電話:(06)213-0669 分機 234 、 265 ,網電: 63083 、
63082 。
十、本實施計畫如有未詳盡之事宜,執行單位得適時修正並保有最終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