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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本校教職員工在學期結束前至愛課網參加校園學生自我傷害辨識與防治處遇知能研習,說明如下:
- 依據台南市 114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生命教育)實施計畫及 114 年度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班教育補助款指定項目考核表辦理。
- 依上開考核規定校長(含園長)及教職員每學年均需參與「校園學生自我傷害辨識與防治處遇知能研習」4 小時,研習認定期間: 113 年 8 月 16 日-114 年 8 月 15 日。
- 研習參加對象:
- 學校行政人員(教職員):兼行政職之教師、校護、工友、幹事、人事主任、會計主任……等皆應參加。
- 教師(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長期代理教師、長期約聘教練皆應參加。
- 校(園)長為必定要參加之對象。
- 研習資訊:
校園學生自我傷害辨識與防治處遇知能,愛課網連結:
https://icourse.tn.edu.tw/info/10000643
- 請完成研習的教職員工至下列表單填寫研習成果回報,以利生教組統計回覆,謝謝。
07-04 臺南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