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114年7月31日府主決字第1141083764號函辦理。
二、為促進行政透明與財務管理知能提升,爰依函轉文意,公開公告旨揭報告,供本校教職員生參考運用。
三、本室已下載備存,並提供重要業務提醒摘要如下,敬請行政同仁參酌相關規範與改善建議:
(一)冷氣檢修與用電契約管理應定期檢視與優化(乙-47)。
(二)學校藏書管理與閱讀推廣工作仍須落實財產登載及輔導推動(乙-49)。
(三)幼兒園業務與公共安全檢查應定期辦理與留存紀錄(乙-50)。
(四)校舍耐震能力應持續評估與更新補強進度(乙-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