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本市府教育局 114 年 9 月 9 日南市教安(一)字第 1141272073 號函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 條、第 19 條及第 20 條)辦理。
2.鑒於近來學生上傳自攝影像疑觸法且引發各界紛擾之事件頻傳,本市府教育局製作學生網路禮儀宣導圖卡,請同學詳閱以避免類似事件發生。
3.本校學生獎懲要點中已明訂,對違反相關規定者將進行懲處,請同學共同配合一同守護網路使用安全。
4.本案市府宣導圖卡 1 份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