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流感防治措施及114年教職員生須回報學務處之傳染性疾病摘要表詳如附件。
二、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10 月 7 日臺教國署體字第 1140103515 號函暨「學校/幼兒園/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流感群聚防治指引」辦理。
三、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疾病監測資料顯示,目前國內流感群聚疫情有上升趨勢,學生與幼兒為流感病毒之高傳播及高風險族群,爰請學校確依旨揭指引執行相關防疫措施,包含平時應強化衛生教育宣導與提高警覺,以及落實生病不上班、不上課(生病教職員生應在家休養,直至退燒後至少 24 小時才能返校上課);發生疑似群聚事件時,應以落實感染管制措施為主要作為,並即時通報衛生單位,配合進行疫情調查,以防範流感疫情於校園內傳播。
四、依據「公立國民中小學班級冷氣使用及管理注意事項修正規定」,疫情期間或有疑似群聚傳染病情形,冷氣使用摘要方式如下:
4-1.應於教室對角處各開啟一扇窗(至少 15 公分),以促進空氣流通,並於每節下課將班級冷氣轉換為「送風」模式。
4-2.班級發生疑似群聚傳染疾病情形時,應打開窗戶和使用抽風扇,盡量不使用冷氣,並應指導學生良好衛生習慣。
五、有關流感防治相關資訊,請參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