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局 273056 號公告辦理。
二、為防範颱風來襲期間可能發生之積淹水情形,請各單位確實檢視所屬辦公室、教室等空間,避免將公文檔案、電腦、圖書、電器用品、電力系統設備、電腦週邊器材、體育器材、實驗儀器及化學藥劑等設備或物品置放於低樓層或易淹水地點,以維護校園安全,並避免不必要之災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