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 114 年 12 月 16 日地礦區字第 11414504610 號函辦理,並檢附該函及其附件電子檔各 1 份。
二、為避免外界對分類的誤解與誤用,本次更新統一稱呼為活動斷層,不再區分第一類與第二類,內容沿用 110 年公布的臺灣活動斷層分布圖公布的資料,其數量、長度與位置皆不變。相關資料可連結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網頁查詢( https://fault.gsmma.gov.tw/About/Fault_map )或參考附件圖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