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12 月 22 日臺教國署字第 1145807627 號函辦理。
二、 鑒於近期社會發生重大隨機攻擊事件,為防範模仿效應之發生,各校應提高警覺。如發現疑似校外人士非法侵入或異常狀況,請與轄區警察機關聯繫,並啟動校園安全應變機制,落實校園安全防護工作。
三、 有關各校處理校外人士侵入之危機事件,請務必遵循下列要點辦理:
(一) 落實通報作業: 應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於期限內完成校安通報。
(二) 強化門禁管理: 嚴格管制人員進出,查驗身分並落實登記,確保校園環境安全。
(三) 掌握處理核心: 依據本市「校外人士侵入校園處理流程」及注意事項,落實執行「保、報、撫、輔」四字訣具體作為:
1. 「保」 (保護): 優先確保在場師生人身安全,引導避難或阻隔危害。
2. 「報」 (通報): 報告校方、其他教職員工、警察、督學、家長等。
3. 「撫」 (撫慰): 事件發生後,即時安撫受驚嚇師生之情緒。
4. 「輔」 (輔導): 啟動輔導機制,針對受影響對象進行心理減壓與後續追蹤。
四、 請各校務必強化教職員工生之緊急應變能力與防護意識,共同守護校園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