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機制建議作為
主旨:檢送「臺南市政府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機制建議作
為」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08 年 6 月 20 日府人考字第 1080629444 號函
辦理。
二、為強化同仁對霸凌行為的認識與知覺,避免同仁於執行職
務時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安心投入工作,建構健康
友善之職場環境,市府特訂定「臺南市政府員工職場霸凌
防治與處理機制建議作為」。
三、為期本局所屬學校亦能重視職場霸凌問題,請依「臺南市
政府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機制建議作為」作為防治與
處理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