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 110 年度縣市衛生局衛生保健工作計畫子計畫四「婦幼健康管理計畫」及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第 5-1 條規定辦理。
二、請各單位辦理大型戶外活動時依據旨揭標準(請至網址 https://pse.is/3amr6z 進行下載)設置臨時哺(集)乳設施。